本文轉貼劉三講古的牧師,在其個人臉書上的一篇網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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煮菜的時候,你會精準地量所有佐料的比例嗎?還是差不多就好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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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部落格主要分享個人並所參與的他人心靈醫治經歷。關於心靈醫治有許多神學的討論,本區整理相關的質疑和論點。本文是迴響楊天恩牧師關於內在醫治的一篇文章(楊牧師本人部落格的文章來源網址我找不到,但是有網友轉載,所以提供網友轉載網頁)

楊牧師有此一文,是來自一個信徒的詢問。信徒問:牧師你如何看待內在釋放治療和我們的五旬節?內在釋放治療是屬於第三波,那我應該如何看待它呢?牧師答:我認為五旬派和內在醫治的差異在於:「內在醫治的基礎並不來自聖經(Biblical),基礎是現代輔導和心理學的產物,把聖靈的工作從屬於心理學的範圍,而不是專注於聖靈自主的工作。說得實踐性一點:為完成醫治釋放,來請聖靈動工。故此,神和聖靈的工作變成了手段。但是基督徒的生命,卻是以神為中心和目的的,這就是基督徒的敬拜。」

我個人對於楊牧師該文以上回覆,有些不同想法。我以為,承認自己的軟弱並呼求神的介入,是許多醫治禱告的原型。內在醫治的禱告本身,也是針對自己的問題呼求神的介入,呼求「神拯救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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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轉載輔仁大學神學院-王敬弘教授的一篇文章

近五、六年來,心靈醫治漸漸在各基督教會中受到接納和重視。 這種現象可從兩方面得到證實: 有關心靈醫治的書籍快速增加(註1)、 各教會在這方面所舉辦的活動和特會也日益普遍(註2)。 同時,透過報章雜誌,我們可以看到,最近一、二十年來,台灣民眾的心靈健康狀況迅速惡化: 有精神官能症的人高達25%(註3),而5%至10%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憂鬱症(註4)。 由此可見,社會上充斥著心靈受傷而痛苦的人。 如果我們能善用「心靈醫治」,或許可使它成為向台灣社會傳揚福音的有力方式之一。

在這篇短文中,我們先來看看聖經中的心靈醫治; 然後,再簡短介紹歷代心靈醫治的創始和發展; 最後,再來談一談心靈醫治的基本內容和它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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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旦你停止歸咎於配偶,負起本身的責任,就有能力改變並解決你的問題。」~摘自[為婚姻立界限]一書,第一部第3章 P66-68

婚姻會起爭執,「要不是他...我也不會....」這種歸咎性說法,總是千篇一律。但我個人很不認同夫妻把這種說法當成「結論」。對,你會生氣是因為他的行為,但,然後呢?他不動你不動,他動你動,你就只能隨他起舞,沒有自主性嗎?如果婚姻的問題都是配偶的問題,不是我的問題,那就慘了,因為我們不會找到一個沒有問題的配偶,所以我們注定會走入死胡同,因為只要配偶有問題,就變成句點,變成無解,變成被動。

但是事實,沒有人可以強迫我,除非是我自願。我目前的情緒雖然看似因他而引起,但其實是我「自己決定」要擁有這樣的情緒。解鈴還需繫鈴人,所以婚姻的問題看似配偶的問題,其實是我的問題。需要由我來喊煞車才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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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《創世記》有這樣一句話:「因此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我覺得說得一點也不錯。有個朋友新婚不滿一年,夫妻就鬧到要分居了,追根究底,就是因為雙方都沒有離開父母。

離開父母,不是講情感上離開,財務上獨立,或是搬出父母的家,夫妻兩個人自己住。(儘管這些,的確也常成為夫妻間爭執的問題所在。)離開父母最重要的,是指對我們自己「家」的看法,要離開父母親帶給我們的影響和成見。

多數人的一生中有兩個家,第一個是父母親給我們的家,就是所謂的原生家庭。如果結婚了,我們則開始建立第二個家,我和我配偶的家。不過通常一開始,第二個家庭裡夫妻的互動,充滿了第一個家庭的影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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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一生有兩個家。第一個家庭,是人出生後被撫養長大的家庭,稱為「原生家庭(Family-of-Origin) 」。 

有句話說,人的性格80%決定在七歲之前。原生家庭是我們養成基本性格、人際互動模式、情感經驗學習,與情緒表達建立的最初場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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