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Oct 27 Thu 2011 1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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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端,為什麼不行?
- Oct 26 Wed 2011 11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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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在醫治的反思-與五旬派的差異
本部落格主要分享個人並所參與的他人心靈醫治經歷。關於心靈醫治有許多神學的討論,本區整理相關的質疑和論點。本文是迴響楊天恩牧師關於內在醫治的一篇文章(楊牧師本人部落格的文章來源網址我找不到,但是有網友轉載,所以提供網友轉載網頁)
楊牧師有此一文,是來自一個信徒的詢問。信徒問:牧師你如何看待內在釋放治療和我們的五旬節?內在釋放治療是屬於第三波,那我應該如何看待它呢?牧師答:我認為五旬派和內在醫治的差異在於:「內在醫治的基礎並不來自聖經(Biblical),基礎是現代輔導和心理學的產物,把聖靈的工作從屬於心理學的範圍,而不是專注於聖靈自主的工作。說得實踐性一點:為完成醫治釋放,來請聖靈動工。故此,神和聖靈的工作變成了手段。但是基督徒的生命,卻是以神為中心和目的的,這就是基督徒的敬拜。」
我個人對於楊牧師該文以上回覆,有些不同想法。我以為,承認自己的軟弱並呼求神的介入,是許多醫治禱告的原型。內在醫治的禱告本身,也是針對自己的問題呼求神的介入,呼求「神拯救」。
耶穌的名字之意就是「神拯救」,在福音書中有許多的病人主動呼求神的介入和拯救,只是這些病人多是為了「身體」得醫治而禱告,至於內在醫治則是病人為了「情緒或心靈」得醫治而呼求。內在醫治的病人禱告,與福音書哪些身體有軟弱的病人呼求主幫助的禱告,並沒有任何的差異。
因此楊牧師說內在醫治因為「為完成醫治釋放,來請聖靈動工」,等於把聖靈工作當成手段而不適當,我覺得這是一種觀念的認知差異。
- Oct 27 Thu 2011 1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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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心靈醫治的創始和發展
本文轉載輔仁大學神學院-王敬弘教授的一篇文章
近五、六年來,心靈醫治漸漸在各基督教會中受到接納和重視。 這種現象可從兩方面得到證實: 有關心靈醫治的書籍快速增加(註1)、 各教會在這方面所舉辦的活動和特會也日益普遍(註2)。 同時,透過報章雜誌,我們可以看到,最近一、二十年來,台灣民眾的心靈健康狀況迅速惡化: 有精神官能症的人高達25%(註3),而5%至10%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憂鬱症(註4)。 由此可見,社會上充斥著心靈受傷而痛苦的人。 如果我們能善用「心靈醫治」,或許可使它成為向台灣社會傳揚福音的有力方式之一。
在這篇短文中,我們先來看看聖經中的心靈醫治; 然後,再簡短介紹歷代心靈醫治的創始和發展; 最後,再來談一談心靈醫治的基本內容和它的效果。
聖經中的心靈醫治
- Oct 26 Wed 2011 1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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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限1:向自己說不
「一旦你停止歸咎於配偶,負起本身的責任,就有能力改變並解決你的問題。」~摘自[為婚姻立界限]一書,第一部第3章 P66-68
婚姻會起爭執,「要不是他...我也不會....」這種歸咎性說法,總是千篇一律。但我個人很不認同夫妻把這種說法當成「結論」。對,你會生氣是因為他的行為,但,然後呢?他不動你不動,他動你動,你就只能隨他起舞,沒有自主性嗎?如果婚姻的問題都是配偶的問題,不是我的問題,那就慘了,因為我們不會找到一個沒有問題的配偶,所以我們注定會走入死胡同,因為只要配偶有問題,就變成句點,變成無解,變成被動。
但是事實,沒有人可以強迫我,除非是我自願。我目前的情緒雖然看似因他而引起,但其實是我「自己決定」要擁有這樣的情緒。解鈴還需繫鈴人,所以婚姻的問題看似配偶的問題,其實是我的問題。需要由我來喊煞車才可以。
[為婚姻立界限]作者在闡述這個原則時,舉了一對夫妻的實例。一個太太老是抱怨先生晚歸,導致她和孩子們的用餐時間過晚,但是先生總是不改。有一天做妻子的決定從她開始改變,於是她向先生道歉說,很抱歉最近老是唸他晚歸,對他發脾氣。先生聽了大吃一驚,回應老婆說:「的確,有時我只至遲到十分鐘,因為想到反正你會怕,就在出去辦些事才回家,因為都一樣會被罵。」然後太太告訴先生,「她決定不再等門,時間到先生不回來他們就先用餐了,請先生回家後自己用微波爐熱菜。」先生抗議說「可是我不喜歡吃微波爐菜。」太太說:「但很抱歉,除非你早點回來,不然只好如此了。」
這個問題從此解決,當太太這樣做之後,先生為了可以吃到新鮮上桌的菜,自動的準時回家。
- Oct 25 Tue 2011 18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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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父母,邁入好開始
聖經《創世記》有這樣一句話:「因此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我覺得說得一點也不錯。有個朋友新婚不滿一年,夫妻就鬧到要分居了,追根究底,就是因為雙方都沒有離開父母。
離開父母,不是講情感上離開,財務上獨立,或是搬出父母的家,夫妻兩個人自己住。(儘管這些,的確也常成為夫妻間爭執的問題所在。)離開父母最重要的,是指對我們自己「家」的看法,要離開父母親帶給我們的影響和成見。
多數人的一生中有兩個家,第一個是父母親給我們的家,就是所謂的原生家庭。如果結婚了,我們則開始建立第二個家,我和我配偶的家。不過通常一開始,第二個家庭裡夫妻的互動,充滿了第一個家庭的影子。
上一代給了我們對「家」的第一次經驗,但經驗卻不必是絕對真理,並不是每一個家庭關係,都必須照著第一個家庭的路子走。因為夫妻間共有兩個原生家庭,如果婚姻經營都要「依據」經驗,那是要依照誰的經驗呢?
我的好友,誤植了第一個家庭的經驗到自己的婚姻中,搞得夫妻間兩敗俱傷。
- Oct 25 Tue 2011 14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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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生家庭對婚姻的影響
人的一生有兩個家。第一個家庭,是人出生後被撫養長大的家庭,稱為「原生家庭(Family-of-Origin) 」。
有句話說,人的性格80%決定在七歲之前。原生家庭是我們養成基本性格、人際互動模式、情感經驗學習,與情緒表達建立的最初場所。
一個人在交友、談戀愛,甚至擇偶的期間,受何人吸引,如何選擇愛或不愛,彼此互動模式,都深受雙方原生家庭經歷的影響。原生家庭對個人親密關係的形成,有重大影響力。
聖經中有一句關於第二家庭成立時「理想狀態」的描述詞:
「因此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 聖經《創世記》2:24